对“不进腰包的腐败”也要惩治
来源:世界华人文化传播网 作者:世界华人文化传播网 日期:2013/3/16 21:03:39 阅读:
无论挥霍了多少公帑,不管造成了多大损失,只要轻轻的一句“我又没有装进自己的腰包”,于是,当事者理直气壮,俨然以“清白者”自居,一些监管者也常常以此作为不再深究与轻打板子的理由……发生在人们身边的种种“不进腰包的腐败”,日益引起百姓不满和代表委员的关注。及时划定红线、坚决打击种种“不进腰包的腐败”成为舆论的普遍呼声。(3月13新华网)
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,人们说到或者想到腐败,大多是指贪污贿赂之类,对于滥用职权等渎职行为少有“对号入座”,很多人认为“损失再大,钱不进个人腰包就没啥”。纪检机关将惩治干部腐败的着眼点和重点,也集中在“进腰包”的贪污受贿领域。其实,渎职的本质与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一样,是权力偏离了正常的运行轨道,也是一种腐败。比如安全生产事故、食品卫生安全事件、刑讯逼供案件,背后往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行为,这些影响更恶劣、危害更甚。去年以来,最高检督办的兰考火灾事故、南吕梁山隧道爆炸事故、山西天脊集团苯胺泄漏事故、陕西“房姐”和郑州“房妹”事件等,可谓是抓住了惩治“不进腰包的腐败”的要害,深得人心,反响热烈。
全国人大代表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指出,早些年有人认为渎职侵权不算犯罪,有些人认为钱不进自己腰包可以原谅。其实,渎职侵权属于“不进腰包的腐败”,但它的危害和损害程度有时丝毫不亚于贪污腐败。笔者也认为,与贪色搂钱的权色、权钱腐败相比,“不进腰包的腐败”在本质上也是最隐蔽和危险的腐败,是更大的腐败:首先,造成了公共财产的损失;其次,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;其三,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与威信;此外,还对正在逐步建立的法制政府,带来了不可低估的破坏力。有资料表明,贪污贿赂犯罪平均个案损失是15万元,而渎职侵权犯罪平均个案损失是258万元,是贪污贿赂犯罪的17倍!试想一下,一个重点工程的随意上马,几百万、几千万,甚至几个亿就白扔了;一项技术设备的盲目引进,导致了成百上千万乃至上亿元的损失。贪污的赃物或许还能够追回来,可是渎职侵权所产生的隐形损失能够弥补得了吗?由此可见,“不进腰包的腐败”,因容易被忽视、被容忍、被谅解,它不仅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,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威信。
搞权钱交易、将不义之财揣入个人腰包的腐败,早已被人们所痛恨、所唾弃。但是对违反财经纪律、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“不进腰包的腐败”,一些党政干部还没有引起重视,甚至不以为然,以至于此类腐败屡禁不止,有时还相当严重。所幸的是,有关部门已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,近年来,从中央到地方,纪检机关已频频将反腐败的矛头,由“落入腰包”领域而扩大到“不进腰包”领域,这无疑是抓住了问题的“牛鼻子”,找准了腐败行为的“劣根”。我们期待在反腐败的战场上,进一步加大力度,既要让那些腰包鼓鼓的腐败分子,腰杆硬不起来,更要让那些虽然“不进腰包”却胡作非为的官员受到法律制裁。
世界华人文化传播网采编员 编辑部 世界华人文化传播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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